讀者問:我持有兩年的工作居留,公司在給我上保險,F(xiàn)在我想開個店,雇人干,我不在店里工作。開店后我不想辭掉原來的工作,也不想換老板居留可以么?會不會影響我換居留?
通力律師事務(wù)所答:眾所周知,短期的工作居留分為兩種——老板居留(CUENTA PROPIA)和工作居留(CUENTA AJENA)。兩年的工作居留在持有人開店后,需要將工作居留換成老板居留,并在獲得勞工部的批準(zhǔn)后,開始繳納老板保險。殊不知,西班牙的居留種類,除了上述說的兩種外,還有一種兩種居留兼顧的共存居留(COMPATIBILIDAD C/PRO Y C/AJE)。該居留允許持有人同時繳納老板保險和工人保險。根據(jù)您的情況描述,這種居留正好適合您的需要。沒有老板居留,您的店將是不合法的,對您繳納老板保險和雇傭工人等都會造成不便,甚至?xí)绊懙侥恿舻恼U{(diào)換。您可以在開店后,向勞工部提出申請共存居留。獲得批準(zhǔn)信后,同時由公司和您自己繳納工人保險和老板保險。但是,共存居留畢竟不同于永久居留,永久居留允許申請人自己轉(zhuǎn)換上保險的種類而無需向勞工部申請;共存居留要求持有人必須同時繳納工人保險和老板保險。因此,當(dāng)您既在公司上班,繳納著工作保險,又開著店,繳納著老板保險的時候,您將可以順利的換居留。但是,只要缺少了其中任何一項條件,如公司把您的保險BAJA掉了,或不開店,不能再上老板保險了,您必須要去勞工部申請把居留更換成單一種類的工作居留或老板居留,否則會影響到您居留的更換,F(xiàn)在申請共存居留,需要您提供財稅局和社會保險局的報稅證明、開店證明文件等材料,通常一個月左右就能得到勞工部的批準(zhǔn)信。 (來源:西班牙《歐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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