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餐館就餐寄存衣物丟失怎么辦
2009年06月09日 16:48
巴黎王女士問:我上個周末和全家去一家法國餐館吃飯。我們將大衣等寄存在餐館的衣帽間。用餐完畢后,餐館卻無論如何找不到我的大衣了。餐館辯稱,該寄存是免費的,所以不承擔責任。請問,他們這樣講有道理嗎?我究竟可否請求餐館賠償?
律師回答:法國民法典1927條和1928條涉及自愿存放時保管者的責任。其宗旨是所有寄存人取回寄存的物品時,物品應該和他交付看管時保持完整一樣,否則,保管人應承擔責任。如果餐館經(jīng)營者負責看管客人衣物或其它貴重物品時,該責任則更加嚴重。
餐館的責任根據(jù)以下具體情況有所不同:
衣物被調(diào)換成贗品
如果客人在欲取回自己衣物時發(fā)現(xiàn)其衣物被調(diào)換成仿制品,那么餐館應該承擔責任。餐館經(jīng)營者或其保險公司應補償客人丟失的實際衣物的價值。
衣帽間因無人看管造成客人衣物丟失
客人可以因過錯請求餐館賠償。法院在下列情況下一般會認定餐館有過錯:
-客人用餐時無法看到其衣物所掛地方
-衣帽間在靠近出口或廁所等人流較大容易遭竊的地方
-衣帽間和餐館職工辦公室混在一起
-餐館內(nèi)沒有提醒客人餐館對衣物丟失不負責任。(餐館如果想對此免除責任,應在衣帽間附近的墻上以醒目的方式提醒客人,同樣在菜單上也應以醒目的方式提醒客人餐館對衣物丟失不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王女士如果是將衣物寄存在餐館衣帽間,那么原則上,餐館不能以未收取寄存費為由不承擔責任。但是,具體情況還應該具體分析。例如,餐館是否明顯地提示客人不承擔丟失的責任?該提示行為是否合理?餐館是否屬于高檔餐館等等。建議王女士找律師咨詢更詳細的信息。(摘自法國《歐洲時報》)
【編輯: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