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李先生問:我自己開中餐館已經二十多年了,有一些菜譜的秘方我想用法律的手段加以保護,譬如申請作者權。請問,是不是可以這么做?此外,還有什么辦法可以保證我的菜譜不被別人偷去?
回答:非常遺憾,目前用著作權(droits d'auteur)的方式保護菜譜還是很困難的。法國法院從來沒有把菜譜認定為一種著作。目前要保護菜譜的創(chuàng)作權只能通過其他途徑:
保持菜譜的機密性
最好的保護手段還是不向任何人透露您的菜譜。并且在制作過程中,任何人都不能靠近,以防偷學菜譜。、
但這種方式在現(xiàn)實中很難實現(xiàn),一方面,在用餐時間,廚房非常忙碌的時候很難保證廚師有獨立隱蔽的空間進行作業(yè)。另外,通常需要幾個廚師都了解這個制作工藝來保證滿足同時幾個客人點菜的需求。
工作合同中的保密條款
您可以在特定的員工的工作合同中添加一條保護菜譜機密的條款。這種保密條款最成功的實用典范就是可口可樂的保密配方。
該保密條款必須明確寫明雇主將透露給該員工相關菜譜的制作方式及制作工具。機密條款中所透露的每一個菜譜的制作秘密都必須明確詳盡。該條款還應該標明這個菜譜只能在雇用的工作場所使用,不能在其他地方以其他目的使用。
員工如果違反約定使用、透露或轉賣該機密菜譜, 雇主可以向其追討損失賠償,例如所造成的客源流失的損失。
如果您以前的員工向其新雇主透露菜譜,那么您也可以追究其新雇主的法律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您只有在警告過其新雇主停止使用您的菜譜后(通過掛號信警告,并保留回執(zhí)留作證據(jù)),并在他沒有達到您的要求時,才可以追究其責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謂需要保護的菜譜必須是實際意義上的創(chuàng)新菜譜,而不是已經被廣泛運用的菜譜。
機密條款還應注明其適用范圍不限期限、不限地域。這樣您的員工不論在何時何地侵犯您的菜譜使用權,您都可以追究其責任,要求其賠償損失,甚至如果情況緊急,可以采取緊急措施禁止其繼續(xù)使用。
“禁止同業(yè)競爭”條款 (clause de non-concurrence)
您還可以在員工的工作合同中添加“禁止同業(yè)競爭”條款 。該條款用來禁止您的雇員在一段時間和一定的地域范圍內,在與您存在競爭關系的餐館或其自己的餐館中工作。也就是說,您可以禁止您的廚師幾年內在一個合理的地域范圍內從事相類似的工作。
根據(jù)目前的判例,這個條款要生效必須滿足四個標準:
- 有合理的時間限制(時間不可以太長)
- 該雇員所處的崗位與本企業(yè)有直接重要的同業(yè)競爭關系 (例如,您不能要求服務生也簽訂這樣的條款)
- 有合理的地域限制
- 在條款的有效期內,雇主將支付雇員合理的經濟補償。例如,如果您的廚師根據(jù)該條款在離職后兩年內不能工作,您需要向他支付幾個月的工資。(摘自法國《歐洲時報》)